贵大研〔2021〕10号
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、贵州省学位委员会严格博士、硕士学位授予质量及加强学位论文抽检的有关文件精神,为保障我校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,进一步做好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,特制订《pg电子平台(中国)科技有限公司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结果使用规定》,现印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《pg电子平台(中国)科技有限公司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结果使用的规定》
pg电子平台(中国)科技有限公司研究生院
2021年5月7日
pg电子平台(中国)科技有限公司研究生院综合科 2021年5月7日印
贵大研﹝2021﹞10号关于印发《pg电子平台(中国)科技有限公司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及使用规定》的通知.docx
附件:pg电子平台(中国)科技有限公司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结果使用规定.docx